各有关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选课工作将于2016年12月27日(十八教学周周二)开始,至2017年1月5日(十九教学周周四)正选结束。为确保选课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网上选课的学生范围
全体在校本科学生。
二、选课组织管理
(一)选课组织管理工作以学院为主。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组织与指导,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分专业做好选课前培训工作,使每位学生都详细了解选课时间安排、流程和具体要求,指导学生合理规划学业,避免盲目选课。
(二)选课采取网上选课方式。为保证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在预选、正选阶段,北、东、南三个校区图书馆的电子阅览室关闭外网,且选课期间上机不收费;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在此期间停止校园网外用户访问服务。
三、选课时间安排
选课阶段 | 选课时间 | 特别提示 |
预选 (4天) | 12月27日上午10:00开始至12月30日上午11:00结束 | 根据培养方案,选定下学期课程(必修课和专业分流模块课程由教务处统一预置,无特殊情况不要调整);如果不参加预选,正选时“特权”无效。 |
正选 (6天) | 12月30日下午16:00开始至1月5日上午10:00结束 | 对于“预选人数 ≤ 课容量”的课程,说明已选中课程; 对于“预选人数 > 课容量”的课程(含个别必修课),系统自动抽签,学生自行登录系统查看抽签结果。 |
补退选 (7天) | 2月27日下午16:00开始至3月6日上午10:00结束 | 经过开学第一周试听后,对已选中的课程可以进行删除操作,也可以增选想要修读的课程,但受到课程容量的限制。 |
选课结束 | 3月6日 | 必修课和选修课中的各个模块课程,其最终选课结果均以3月6日网上记录为准,请同学们务必及时上网核对自己的最终选课结果。 |
四、选课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按时参加选课并加强指导。
(二)请同学们在选课期间随时关注教务处主页“选课公告”所发布的课程调整等相关信息,并及时调整自己的选课信息。如在选课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学秘书老师联系。
(三)学生应遵循量力而行和学分限制的原则进行选课。每学期课程总学分控制在25学分左右为宜,最高不得超过35学分。为确保新老培养方案同时在教务系统运行,学校对选修课进行了重新编码,各年级学生在确定选修课时应分别注意以下问题:
2013学生:执行原培养方案,课程代码以BB或BF开头的课程不变,任选课(原代码以ZRX或RRX开头)的代码调整为以XS或XK开头,即学生只有修读以XS或XK开头的课程获得的学分才能作为培养方案中的个性发展课学分,修读其他代码的课程不能作为个性发展课课程。
2014级学生:执行过渡培养方案,选修课编码规则为:第一位均为X,代表选修课;前二位分别代表不同的选修课,XS代表素质教育模块课, XK代表专业交叉模块课,XF代表专业分流模块课。其中以XS和XK开头的课程在选课系统中从“任选课”选择,以XF开头的课程在选课系统中从“限选课”中选择。每一名学生在4年中需完成8学分的素质教育模块课、6学分的专业交叉模块课,以及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专业分流模块课。
2015级和2016级学生:执行新培养方案,选修课编码规则为:第一位均为X,代表选修课;前二位分别代表不同的选修课,XJ代表计算机模块课,XT代表体育模块课,XS代表素质教育模块课, XK代表专业交叉模块课,XF代表专业分流模块课。其中以XJ、XT、XS和XK开头的课程在选课系统中从“任选课”选择,以XF开头的课程在选课系统中从“限选课”中选择。每一名学生在4年中需完成4学分的计算机模块课、2学分的体育模块课、6学分的素质教育模块课、6学分的专业交叉模块课,以及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专业分流模块课。
(四)预选阶段选课的结果与参加选课的先后顺序无关,请合理安排选课时间。
(五)学生选课时务必要注意课程开设的校区,避免选择跨校区课程,导致学习困难。
(六)重修课程根据预估重修人数进行如下安排:重修课程学校不再要求单独开设教学班,学院根据重修人数自行决定扩充相应课程的课容量,或是增加教学班数,学生可在课程容量允许的情况下插班重修。
(七)选课结果以选课系统中记录为准,学生应熟悉选课系统和操作办法,并及时核对、确认选课结果;不要私自到任课教师处报名上课,学生参加未选中课程的考试,该课程成绩无效。
(八)选课后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并记入成绩档案。
(九)选课工作结束后,选课人数不足40人的计算机模块、素质教育模块、专业交叉模块课程和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体育模块、专业分流模块课程将不再开设,由教务处负责从学生的选课结果中删除此部分课程,情况比较特殊的计算机模块、体育模块和专业分流模块课程视具体情况而定。停开课程信息将于3月6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十)选课结束,学校公布最终选课结果后,请同学们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课表,如发现有必修课未选上的情况,务必在下学期第三周前(3月6日-3月24日)将有关情况报本学院教学秘书。
教务处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