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11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7号)和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鲁教高处函〔2017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3类。

1、创新训练项目由教务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推荐项目由学院从2017年度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推荐项目主持人应为本科二年级学生,推荐项目数量不限。

2、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由学工处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推荐范围为申报学校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中的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推荐项目数量不限,参加过校内外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优先推荐。其中,近年来已纳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再继续推荐,对项目名称虽未发生变化但项目内容已拓展、已正式注册为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引领示范作用突出、市场化运作良好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可调整项目名称后继续推荐。

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以立项课题组的形式,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进行实验研究和探索,自主完成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准备、实验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和“创新训练项目”属性要求确定项目类型,每个项目只能参与其中一个类型,不得重复申报,每名学生只能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

2、仔细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字数填写表格。

3、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进展,严格筛选,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并择优排序推荐。

4、学院要承诺对立项项目按照不低于1 万元的资助标准予以支持(其中,创新训练项目中文、管、艺术类平均不低于5000元)。资助形式可以是资金支持,也可以由学院或指导教师承担项目研究所需耗材等实物支持等,确保立项项目顺利开展。

5、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1年,自教育部公布之日算起。项目申请人应充分利用假期及课外时间完成项目,不能因考研、就业等理由影响项目质量。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在研究期间要形成至少一项研究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实物、学术论坛交流以及学院认可的其它形式。

三、材料报送

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只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发至sdaucxcy@126.com。联系人:李庆亮,电话66886。创新训练项目需将《澳门十大信誉网赌大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各一份连同电子版材料报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版发至信箱:zhangw@sdau.edu.cn ,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创新训练项目申报”,联系人:张伟,电话62378,以上材料请于42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分别发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送至相应办公室。

 

                                     学工处  教务处 

                                     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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